建筑企业资质要求建企注册资本800万以上,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可以承包的建筑工程有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 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 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 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 单项建安合同额 1.5 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 1.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施工综合资质或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承包资质的企业。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将**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作业资质的企业。 2. 设有**承包资质的**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工程。取得**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作业资质的企业。 3. 取得**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作业。 4.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